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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關育嬰留職停薪教師於學年度中復職,次學年度起兼任行政職務,其休假天數計算疑義

依據南投縣政府103年8月11日府教學字第1030131412號函辦理,有教師辦理育嬰留職停薪回職復薪(當學年度未兼任行政職務),次學年度兼任行政職務,當學年度之休假日數按實際兼任行政職務月數比例核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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