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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本縣各機關學校遴薦人員參加各項教育訓練之原則

依據南投縣政府103年10月13日府人考字第1030201574號函轉103年度9月份第一次縣務會議代理縣長交辦事項辦理,有關遴薦人員參加各項教育訓練,應秉以下原則辦理:
(一)請優先遴薦業務相關人員參加。
(二)無業務相關者,建請事先建置人員調訓表依序辦理調訓,避免重複指派同批人員參加。
(三)人員經指派後,除另有要公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,應儘量親自報到參訓,俾珍惜訓練資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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