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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公立中小學教師於教師待遇條例公布後至施行前之敘薪疑義

依據南投縣政府105年7月20日府人任字第1050151702號函辦理,有關公立中小學教師於教師待遇條例公布後至施行前之期間,已取得較高學歷申請改敘並經敘定薪級者,依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,尚不得依前揭條例規定重行敘定薪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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