函轉行政院修正「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陞任評分標準表」第五點,並自114年12月22日生效,請查照。

函轉行政院修正「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陞任評分標準表」第五點,並自114年12月22日生效,請查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