函轉衛生福利部103年7月16日公告Schizophrenia之中文譯名由「精神分裂症」更換為「思覺失調症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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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3年7月24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30079741號函辦理。
二、衛生福利部為去除精神病人污名形象,促進精神病人權益保障、充權及保護,並提供精神病人一個健康、公平的治療環境,該部已公告Schizophrenia之中文譯名由「精神分裂症」更換為「思覺失調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