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教人員保險之保險費率自111年1月1日起調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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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依據南投縣政府110年11月4日府人退字第1100254638號函辦理。
二、公教人員保險之保險費率,自111年1月1日起調整如下:
(一)不適用年金規定之被保險人:調整為7.83%。
(二)適用年金規定之被保險人,調整為10.16%。
南投縣政府函.pdf
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.pdf
考試院、行政院函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