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現階段我國並無規劃開放公務員赴大陸地區進修之政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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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據南投縣政府103年5月13日府人考字第1030095896號函辦理,依來函所揭,本案業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簽奉行政院核定,如公務員已有赴陸進修(包含面授、函授或數位學習等方式進行「入學進修」、「選修學分」或「專題研究」)事實,應由人事單位辦理申報列管相關事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