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51勞動節放假案
字體大小調整
小
中
大
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,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,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
依據南投縣政府103年4月23日府人考字第1030079488號函辦理,當日本校工友及按日計薪之臨時人員,得放假1日,惟仍須事先辦理請假程序並經校長核准;但有特殊情形者,得於事後補具。當日正常上班者,依規得於6個月內補假1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