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奉派於假日出差之人員,其實際執行職務及為執行職務所必要之交通路程時間,得覈實予以補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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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據南投縣政府105年12月15日府人考字第1050260681號函辦理,詳情如附檔,請參考。
376489806Y0000000_1050260681_Attach01.pdf